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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渗滤液站在线检测仪维保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需服务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SZHCA2025-Q-X-001-A

2、项目名称:渗滤液站在线检测仪维保服务

3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概况:

1、维护以下在线检测设备

序号

仪器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1

COD在线仪

哈希/CODmax Ⅲ

1 台

2

氨氮在线仪

哈希/Amtax NA8000

1 台

3

总氮在线仪

哈希/NT6800

1 台

4

数采仪

远大

1 台

5

PH计

立天

1 台

6

总磷在线仪

哈希/NP5800

1台

2、维护的内容

1日常维护工作:

每日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2周维护工作:每7天对在线监测系统至少进行1次现场维护。

1)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

3)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

4)对于用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标准溶液和电极填充液,进行电极探头的清洗。

5)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及时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以保证标准溶液和试剂在有效使用期内。

6)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  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3月维护工作:

1)PH 水质自动分析仪:pH 水质自动分析用酸液清洗一次电极,检查PH  电极是否钝化,必要时进行更换,对采样系统进行一次维护。

2)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检测仪:检查内部试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  

3)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气敏电极表面是否清洁,仪器管路进行保养、清洁。

4)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检查采样部分、计量单元、反应器单元、加热器单元、检测器单元的工作情况,对反应系统进行清洗。

5)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检查总磷仪器工作是否正常,有无管路堵塞,有无漏液现象,如有异常,找出并解决。

每月的现场维护内容还包括对在线检测仪器进行一次保养,对水泵和取水管路、配水和进水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

 4其他预防性维护工作

 1)保持机房、实验室、检测用房的清洁,保持设备的清洁,避免仪器振动, 保证检测用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检测用房内温湿度不能满足检测要求时,应及时告知甲方

 2)保持各仪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无漏液。  

 3)维保单位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应作好巡检记录,

 4)仪器废液由维保单位规范化收集。

 5仪器的检修以及突发维护:

提供及更换仪器试剂,仪器设备故障乙方均负责修理及维护,更换单个配件费用4000元以下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单个配件费用在4000元(含)以上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配件价格按市场询价为基础乙方投标时提供常用配件清单及价格

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一般故障,应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严重故障应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

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

若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 48 小时内修复。

3、本项目服务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2月10日,维护期限一年。

、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包括上述服务的人工、利润、税费及国家规定的一切费用及质保期间一切费用等

2、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000元整。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询价响应方式

(一)、报名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报名: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111116:00前,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进行报名,报名费:300元/套现金

报名联系

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

电话:0512-63159288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404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13上午900-930,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404

3、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251113930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404)评审。

4、询价程序:

1)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评价。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3)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5)项目开标后,直到宣布成交结果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等相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

5)《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6)响应单位资格要求承诺》(格式见附件);

7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8)针对本项目的维保服务方案;

9)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叁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 询价成交原则及评审内容

(一)询价成交原则:

1.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实质性变动条款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采购预算的询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 询价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询价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询价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委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

3. 询价小组为3人,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询价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终报价相同的询价供应商,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 如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询价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二)评审内容: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是否合格(填“是”或“否”)

不合格原因

1

询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

维保服务方案



3

其他(除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内容以外的其他涉及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条款内容)



、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404

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

电话:0512-63159288

2、采购单位:

名称: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新市路252号

联系人:周振宇

电话:0512-65693037

十、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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